国际及台港澳邮件处理规则中关于国际邮件的禁寄物品规定
在收寄国际邮件时,营业员不仅要掌握,还要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寄达国邮政和寄达国海关的规定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营业员对于这些规定却并不很清楚,尤其是当用户对被验出不能交寄的物品产生疑问时,有的营业员只能含糊地回答是邮政的规定,说不出具有说服力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了用户的不满和误会。其实,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新《国际及台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在第47条和48条中有着比较清晰、全面的划分。
在第47条中新增了这样的内容——“收寄邮件应当遵守邮政业务规定,各类邮件禁限规定如下”,短短的两句话,使大家在学习时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道以下六点是属邮政业务的禁限规定。
六点规定中的第二款在“信函以外的各类函件和包裹内不准寄递具有现实通信性质的文件”后边增加了一句“但收、寄件人之间的通信性质的文件以及档案类文件除外”。笔者对此的理解是,除信函以外的邮件,如印刷品、包裹内不能装寄具有现实通信性质的文件,但是如属于收件人和寄件人之间的,及档案类文件可以装寄在内。笔者认为,此项规定既能满足用户的需求,也有利于营业人员收寄时的操作。
在第48条也新增了一段话——“收寄邮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关于禁限寄物品的规定,各类邮件禁限规定如下”。这段话条理清晰,也同样使人一目了然。
第48条九点规定中的第二款,由原来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改为“国际麻醉药品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或寄达国禁寄的其他非法药品”。此规定明确了鸦片、吗啡、可卡因等是国际麻醉药品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禁寄物品。除此之外,还要遵守寄达国规定的其他非法药品禁寄规定,如墨西哥、加拿大、哈萨克斯坦等对药品、麻醉及精神类药物都有各自具体的规定。
九点规定中第六款的改动较大,将原来的“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的物品”改为“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宣传邪教迷信及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等的报刊书籍、宣传品”。修改后的规定具体、明确,并根据新时期的要求增加了新的禁寄内容,有利于收寄人员对禁寄物品的界定。
九点规定中的第七款“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是新增的内容。这也是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增加的新条款。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属我国法律规定的禁寄物品,如假名牌、盗版光盘、仿旧的工艺品等物品。同时,海关对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要进行处罚。
除以上国际邮件的禁限寄规定外,第49条还规定:收寄邮件时还应遵守我国公安、海关、寄达国(地区)海关以及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和航空运输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关于各国特殊的禁限寄规定,新《国际及台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在附录十八中增加了“部分国家禁限寄的规定”,方便营业人员在收寄时随时翻阅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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