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运各类海关问题解答
问题标题:国际中转的货物可以到海关监管场所进行拆箱吗 问题内容:1、请问国际中转箱是否可以到海关监管场所或特殊区域进行拆箱,然后重新装箱后转出?如A国、B国中转箱到达我国某监管场所,与我国已完税的货物重新组合拼箱后转运至C国、D国。 2、保税物流园区可以开展国际中转业务,这里国际中转业务的定义是什么? 答:您好,按照海关规定,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属海关监管货物,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入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这里是北京海关,请向实际进境的主管地或口岸地海关咨询。
问题标题:货物转关 问题内容:你好 我是一家货代公司 我们公司从江阴口岸出口一票货物,这票货物需要在上海外高桥海关转关,货物运送到上海之后,外港海关已经放行,货物还未上大船,现在客户临时通知需要更改目的港,大船也随之需要变更,变更后的大船靠区为洋山海关,遇到这个情况不知道怎么处理,不知是否可以直接在外港海关进行删单,我司在江阴海关申请更改靠区后,在洋山海关重新报关,麻烦老师解答一下。 答:转关申报单的删除由启运地海关负责,请联系江阴海关处理解决
问题标题:进口化妆品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想销售进口化妆品,物品进关时该怎么操作,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货物进口报关的流程是统一的,区别在于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监管要求,要确切了解某一商品的监管要求,需要先确定商品的HS归类。咨询中所称的化妆品,实际可能涉及多个税号。建议企业准备具体的商品资料后,向海关归类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问题标题:关于从日本邮寄奶粉及化妆品等物品 问题内容:你好 请问近期可以从日本的冲绳邮寄奶粉 纸尿裤以及液体或粉末状化妆品一类的物品吗?如果可以的话 可以邮多少数量,5桶奶粉可以吗?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问题标题:禁止进口旧汽车标准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请问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汽车的标准是什么?是否是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37号所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列入87章的旧车均属于禁止进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二00八年第7号规定,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二)未经使用,但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四)新旧部件混装的;(五)经过翻新的。
问题标题:化妆品通关手续 问题内容:你好:从台湾寄化妆品(液体、粉状)通关,需要提出哪一些申请手续才能进关。谢谢! 答:您好,如需确定商品的监管条件,须先对商品进行准确归类。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商品编码是收发货人或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货物的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建议您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也可以结合商品的实际属性,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1版)查询对应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
问题标题:有关邮寄剑的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有个美国朋友想邮寄几把收藏的剑到中国,每把大约1米长左右,请问中国海关这边是否允许邮寄呢?如果可以,需要办理怎样的手续?谢谢! 答:您好!根据现行规定,管制刀具和武器禁止进境。您计划邮寄进境的收藏剑是否属于管制刀具,须交由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认定。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问题标题:国外往国内邮寄东西 问题内容:老实您好:我相托朋友从日本给我用国际快递寄回来一把日本产的仿真枪。不知道能不能记得过来,想问问您,仿真枪算违禁品吗?如果罚没了怎么办啊?谢谢您。。。。 答:您好 依您所述禁止进口。谢谢!
问题标题:从台北寄化妆品到重慶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从1. 台湾寄化妆品道重慶,需要缴多少关税?怎么计算?有甚么限制吗? 2.如果是个人携带入境 ,需要缴多少关税?怎么计算?有甚么限制吗? 谢谢! 答:你好,进出境邮包价值超出人民币50元应缴纳关税,化妆品税率为50%。个人携带物品超出人民币5000元,将对超出部分征收关税,化妆品税率50%。
问题标题:出口后,报关单未结关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货物未转关直接出口,但报关单显示已放行,未结关,这样的情况出现过几次,每次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解决。而货物出口3个月后,国税局会催促企业申报数据,并且每次只允许延期3个月,每年只允许办理3次延期,否则按内销的方式征税,数额庞大,企业无法承受。目前的做法是,口岸海关发协调函到广州海关,广州海关再转至技术处处理,而企业无法知道何时可以办结,请问企业怎样查询?可不可以加快此程序?自去年9月以来,这样的情况曾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2010年9月7号,报关单号码515320100530636375-92,共19份报关单,目前已经全部结关;第二次是2010年9月27日,报关单号码515320100530636472-94,共23份报关单,目前已经全部结关;第三次是2011年1月21日,报关单号码515320110531520223-36,共14份报关单,其中13份已经结关,还有一份515320110531520233至今未结关。 答:你好!欢迎你提问。 一、造成上述原因,是因为一份提运单对应多份报关单,导致舱单(提运单)不能核销报关单,报关单未能结关。出现这情况,要逐级上报异常数据处理,到海关总署数据信息中心作最后处理。这一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是尽最快速度完成核查、审批各环节的操作,上报总署数据信息中心处理完成后,我们会将结果反馈现场海关,你可以直接咨询现场海关有关办理情况。另,你所述第三次13份单结关已经办结,请联系现场海关办理。 二、未结关的原因是一份提单对应过多的报关单,建议你们以后一份提运单对应5份以内报关单,否则,上述未结关情况可能还会继续发生。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问题标题:保税货物转关运输方式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 我们是青岛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客户属于昆山出口加工区企业,其业务属保税加工,手册报关,现我们之间发生业务联系,做美元交易,我想请教一下从客户区域到我司货物运输方式有何规定,采购海关监管车还是普通货运即可,若采购海关监管车方式,具体该如何操作,多谢!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对保税物流园区和其他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由经海关备案或者核准的运输工具承运。承运人应当遵守海关有关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的管理规定。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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