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内容 |
美国对纺织品和服饰商品之制造商识别码(MID)之通报要求 |
来源:文捷快递 发布者:文捷快递 发布间:2011-08-09 11:25:28 返回
|
|
美国对纺织品和服饰商品之制造商识别码(MID)之通报要求
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发布了关于在美国调和关税税则第50章至63章中被归类为纺织品与服饰的制造商识别码(MID)通报之最终规定
此最终规定已于2011年3月27日生效,包含部分变更自2005年起实施的暂行规定。此制造商识别码(MID)通报要求目前适用于正式清关与简易清关的商业及非商业进口美国的货件。
托运人需在商业发票之产品叙述项目中提供相关产品的制造商实际名称与地址,以便进口商建立制造商识别码(MID)。对于非商业货件,例如供个人使用之物品,提供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贩售人与出口人等资讯即已足够。
您可以在以下网站获得更多资讯:
•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纺织品运输TBT-11-005: http://otexa.ita.doc.gov/corr.htm
请各寄件公司知悉,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020-36680069 86372740
特此通知。 ********************************************** 广州市文捷国际快递代理有限公司/国际快件处理中心 2011年8月9日
|
|
本站资源的版权归文捷快递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马上做出明确答复。 |
|
|
【打印 】 【返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