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的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在特快邮件分拣封发、接收、开拆处理流程中,没有认真执行“双人会同”处理的规定,一旦邮件发生短少、损毁时,难以查清详情、明确责任。根据《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特快专递分册》相关条款的规定,必须双人会同处理的主要有十种情况,现摘录整理,以作业务提示。
1.封发邮件袋时,必须由二人会同装袋、称重和封发,并在清单上由该二人盖章或签字。
2.封发单位接收转运单位的邮件袋,如有不合格的,由交方负责开拆,会同收方共同查验,遇有不符情况,应在路单和袋内清单上批注详情,并由双方共同签证,交收方按规定处理。
3.火车(轮船)卸交邮件袋如有不符合规格的,由交方重新处理。如果当场来不及处理的,可由交方会同收方共同拆验,在路单和袋内清单上批注详情,由收方按规定处理。
4.地面局在接收自办汽车和邮局派押的委办汽车卸交的邮件袋时,发现不合格的,应会同交方共同拆验,同时在路单和袋内清单上批注详情,并由双方共同签证后,交收方按规定处理。来不及拆验的,由交方将相关情况批注在路单上,并由交接双方共同签证后交收方处理。
5.对未派押的委办车、船交来的不合规格的邮件袋,应由交方会同拆验内件,如发现不符情况,由交方在路单和袋内清单上批注详情,并在共同签证后由收方处理。
6.在接收航空站交来的邮件袋时,如有不符合规格的,应会同航方共同拆验,当场做出结论。由航方填制事故签证,并在路单和袋内清单上批注详情,经双方签证后,交收方处理。
7.在接收邮件袋时,如发现邮袋不符合封装规格或整袋重量短少等情况,应由交方负责开拆,保留相关袋皮、铅芯、袋牌和袋绳,会同收方共同查验内件。如有不符,应由交方在路单和袋内清单上批注详情,并由双方共同签证,同时向封发局缮发验单。
8.开拆邮件袋需要双人会同处理。
9.开拆邮件袋后,发现邮件外包装损毁或有拆动痕迹,应复称重量,并会同主管人员代封,同时将相关情况批注在清单上,向封发局缮发验单。
10.登完路单后,须由双人会同对相关邮件袋进行勾挑核对,并加盖日戳和经手人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