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EMS国际特快专递业务问答
问:国际特快专递邮件按内件性质可以分几种?
答:可分为信函、文件资料和物品三种。
问:国际特快业务分几类?
答:国际特快业务分为定时业务和特需业务两种。邮件的收寄、处理、发运和投递均按照事先与寄件人签订合同时所确定的办法、时间进行处理的称为定时业务。寄件人根据需要随时交寄特快邮件的称为特需业务。使用特需业务时,寄件人不需与邮局签订合同。
问: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可以附寄回执吗?
答:不可以附寄回执。
问:特快邮件应投递到户,为什么有时还让客户到邮局去取?
答:特快邮件应投递到户,但遇到下列情况客户应到邮局来取:
1.由于出现不正常情况,例如重量或内件短少、封装破损等。
2.速递部门无法投交的邮件。
3.应客户要求在营业窗口投交的邮件,如客户办理了自取信箱业务。
问:各特快专递邮政业务开办国家或地区都办特需业务和定时业务吗?
答:不是。有的国家如荷兰只办理特需业务,不办理定时业务。
问:往每个开办国际特快专递业务的国家都能寄递文件资料、物品、货样和商品吗?
答:不能。有的国家只准寄递文件资料,不接受物品、货样和商品。具体情况请您在邮寄时向邮政速递工作人员询问。
问:客户应如何向海关申报?
答:由于使用了邮件详情单,因此,客户在交寄国际特快专递时不需要填写CI绿色验关签条和C2/CP3报关单,只需在邮件详情单CI栏目内详细写明邮件为何物。如是文件资料类按实际情况写明工程图纸、合同副本、单据等即可;如是物品类则应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或重量、价值等,不可笼统写食品或衣服。同时,应用英、法文或寄达国家通晓的文字填写,以方便我国海关和寄达国(地区)海关尽快查验放行。
问:从国外寄来一张出国的飞机票,由于邮局的责任,邮件丢失了,可以要求补偿与飞机票等值的人民币吗?
答:不可以。经国外的寄件人查询,确属邮局责任的,邮政向寄件人支付规定标准的赔偿金。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如保价邮件价值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又不低于保价金额,亦按实际保价金额予以赔偿。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收取邮资的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