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Japan海关规定寄运礼物的进口要求如下,关于邮递礼物到日本投递进口海关规定的通知.
寄日本礼品相关规定如下:
1.运单和发票必须清晰 完整地申报寄运物品的详细名称 不接受类似“gift” “present” “Toy” “clothes”等申报 否则将导致货物清关延误 ;
2.随货发票上须申报每项货物的单价 数量和总价;
3.食品类:同一产品重量必须低于10kgs 若超过10kgs(含10kgs)需提供当地海关规定的相关食品许可证;
4.化妆品类(包括洗发水、香水等):同一产品 如收件人以私人名义进口 数量最高不能超过24PCS;
5.随货资料需提供收件人的详细人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6.为避免货物清关延误 建议出货前确认关税DTP(预付)
7.日历、日记本、笔记本、便签本、CD、DVD,各式票据(ticket)、名片、信用卡等,只能以包裹的形式进行寄运:
若发货人未按规定投递礼品货件,将会导致货物清关延误至少1至2个工作天,同时 诺海关对货件打开货物查验, 则可能会导致礼品无法完全复原.请发货人知悉 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产生的清关延误及无法清关等问题 一切延误 费用和责任均由发货人承担.
以上事宜, 请各寄件人或公司知悉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如有何疑问请致电我司服务热线:020-36680069,86372740 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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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捷国际快递代理有限公司/国际快递部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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