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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林Bahrain海关的清关新规定 |
来源:文捷快递 发布者:文捷快递 发布间:2012-12-07 09:59:57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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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林Bahrain海关的清关新规定
接香港DHL快递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Bahrain巴林海关-实行新的清关规定,对于申报价值超过1325USD的货件,必须随货提供货物的正本原产地证清关,并且随货发票需申报货物的原产地国(所申报的原产国要与货物上的产地信息相符)。如货物到达当地欠缺正本原产地证,收件人可向巴林海关暂存USD133押金,并于货物到达当地起的90天内提交原产地证清关。货件完成清关后,收件人可向海关申请退回押金。如收件人逾期未能提供原产地证清关,押金将被当地海关充公。
请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审查随货资料是否齐全,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请各寄件人知悉,选择合适的物流渠道;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如有何疑问请致电我司服务热线:020-36680069,86372740 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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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捷国际快递代理有限公司/国际快递部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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