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内容 |
香港DHL快递对寄运电容出口的最新要求 |
来源:文捷快递 发布者:文捷快递 发布间:2013-01-11 14:41:28 返回
|
|
香港DHL快递对寄运电容出口的最新要求
接香港DHL国际快递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邮寄电容出口需遵从下述规定:
1,电容的存储容量必须小于0.3WH,如超出此存储容量,货件禁止寄运;
2,随货必须提供鉴定通过的〈MSDS〉(不需附电池信及电池标签);
3,运单及发票上必须申报声明货物符合相关寄运条例,语句描述为:Capacitor not restricted as per SPA186;
以上事宜,请发货人知悉。我司将不逐一审核申报资料。如果货物超出寄运限制,或随货资料不符合要求,货物将被服务商截扣,并且强制要求发货人安排取回,由此产生的提货运费,由发货人承担。从DHL退件后,如果发货人提供齐全,并且有效的随货资料要求重新寄运,我司将收取操作费RMB100/票。
提货费收费标准:
1,30KG以内收取RMB150/次;
2,300kgs以内收取RMB250/次,大于300kgs的超过部分按RMB1/KG收取;
各寄件人知悉,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如有何疑问请致电我司服务热线:020-36680069,86372740 多谢支持!
****************************************************
广州市文捷国际快递代理有限公司/国际快递部
2013年1月11日
|
|
本站资源的版权归文捷快递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马上做出明确答复。 |
|
|
【打印 】 【返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