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大陆DHI渠道土耳其Turkey最新清关要求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DH l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土耳其(Turkey)海关将对申报价值超过EUR75的货物实行以下最新进口清关规定:
下述资料必须于随货出口发票明确申报:
1,正确申报每项货物相应的土耳其海关商品编码;
2,如果收件方为公司,必须提供收件方税号(Tax office number);
3,如果收件方为私人,且土耳其籍人士,必须提供土耳其身份证号码( Turkish ID number);
4,如果收件方为非土耳其籍人士,必须提供收件者的护照号码(Passport number )。
请发货人及收件人知悉并互相转告,寄运货物前严格审查相关寄运限制,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查核,如未能遵从上述规定将导致货件延误或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安排退件前海关不予另行通知收/发货人,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请知悉!
特此通知!请寄收件人知悉并互相转告,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何疑问请致电我司服务热线:020-36680069,86372740 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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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捷国际快递代理有限公司/国际快递部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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