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edEx联邦快递渠道日本Japan寄运要求的通知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FEDEX联邦国际快递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日本(Japan)的货物,需遵从如下寄运要求:
1,如收件方为公司,随货发票及运单必须详细申报收件方公司全称,不接受公司名称简写;
例如: AB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不可以简写为:ACB CO
2,如收件方为私人,随货发票及运单必须详细申报收件人全名,即:姓氏+名字。
以上请各发货人知悉并互相转告,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完整,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再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如未遵从上述规定,货物将可能会被拒收或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特此通知!请寄收件人知悉并互相转告,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何疑问请致电我司服务热线:020-36680069,86372740 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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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捷国际快递代理有限公司/国际快递部
201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