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品邮件超值报关处理, 收到邮政短信通知怎么办,个人邮件报关指引,邮件超值报关指引,个人行李物品清关,个人/私人物品旧物等清关服务,EMS邮件个人旧物行李清关,个人化妆品/保健品清关办理服务,如何处理个人邮件超值报关
如果您收到以下短信,则表明邮件申报超出国际邮件寄递限值(港、澳、台地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其它国家和地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
注意啦:当寄件人在填写邮件详情单时,未填写手机号码或填写错误、模糊的,邮政公司还是会根据邮件收件地址寄出纸质通知单的
EAXXXXXXAU的收件人,您的邮件已超出限值,请按下列指引操作,以办理通关/退运手续。一、邮件内仅有一件/套物品的,请在15天内将邮件号、身份证、电话、品名、数量、价值、币制发送:ghzxbgz@126.com。二、邮件内不止一件/套物品且超过43号公告限值的,请办理报关或退运,具体请点击(http://ghzx.gdems.com/ghzx/jsp/bgzy.jsp)了解。咨询电话:11183-【广东邮政速递物流】 如需要代办理个人邮件清关手续请咨询清关人员:15360013007 或加入手机微信
如果您的邮件属于单一不可分割的(PS:单一不可分割物品怎么理解?例如一台手机、一台电脑咯~),您可以将您的身份证明、邮件内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及发票、购物小票、订单等价格凭证电子版,发送至邮政速递广航中心报关组邮箱ghzxbgz@126.com委托邮政向海关申报。为了邮政方便查找您的信息,请以您的邮件号作为email的主题。您的资料邮政初审后向海关申报。
如果您的邮件不属于单一不可分割的,或者海关认定非个人物品需办理货物报关的,您可以前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邮政大院1号楼2楼EMS报关行咨询并办理报关手续,咨询电话为020-36680069, 86372740。您也可以委托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及报关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并将《代理委托报关书》、正式的商业合同、发票等邮寄至广州速递有限公司报关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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