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以及印刷品等物品。寄件人可到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或到具有国际邮件收寄业务的邮局办里有关手续。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上述免税限额部分,须征收进口行邮税。 邮寄物品进出境应注意以下问题: (1)禁止邮寄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境物品:禁止邮寄货币进出境、禁止邮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等; (2)邮寄国家限制物品进出境,须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邮寄野生动植物及产品出境,必须提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出口证明书》;个人邮寄古旧文物出境,必须提交国家文物局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核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加盖在文物上的火漆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邮递物品进出境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等 (一)进境 1、在限值范围内,不含国家禁止进境物品、或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未超出免税额、或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能提供有效正件的邮包,海关予以放行。 2、对超出免税额的邮包,需凭海关开具《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款缴纳证》在领取邮包时向邮局缴纳。 3、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未提供有效正件的邮包,收件人需向海关提供有效正件。 4、邮包内含有的禁止进境物品,海关不予放行; 5、超出海关规定限值的邮包,海关不予放行由邮局直接退运寄件人; 6、邮包内含有限制进境物品但无法提供有效正件,或收件人要求将应税物品退运境外的,收件人需提交邮件退运出口的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后,交邮局办里退运手续。 7、超过邮局保管期限、但收件人未纳税、领取的邮包,经海关同意,交邮局作退运处理。
(二)出境 寄件人可以在设有国际邮件收寄业务的邮政局办里邮寄手续,并在报关单上如实填报内装物品的品种、数量、价值等。具体操作: 1、出口大包:寄件人填写随附单证“发递单/报关单”一式七联委托邮政企业向海关申报。 2、出口小包:寄件人填写“发递单/报关单”委托邮政企业向海关申报。 3、出口印刷品:邮寄出境的印刷品免填报关单,由邮政企业向海关办里通关手续。 4、出境特快专递(包括包裹、印刷品)按快件通关指南办里。 5、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且未超过限值,或超过限值但能提供有效出口正件的邮包,海关予以放行; 6、邮包内含有禁止出境物品,海关没收并通知寄件人; 7、超过限值、或含有国家限制出境物品,但不能提交有效出口正件的邮包,海关不予放行并退回寄件人。 (一)如实申报邮寄物品内容,接受海关监管。 (二)对超出免税限额部分邮递物品缴纳行邮税。 (三)邮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交验相关进出境许可证件。 接受申报,并按规定办里查验、征税或免税、扣留或退运及放行等海关手续。 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三路广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 周五及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5:30 晚班:周一至周日:22:30-2:30 电话:020-38187432
经海关查验后,无走私违禁嫌疑的,物品办结征免税手续后,可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