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捷国际航空速递有限公司
中转合同书
甲方:广州文捷国际航空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由甲方为乙方中转专线业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事宜,为此双方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一、快件转运结帐方式:乙方必须预付款二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并定期结算"快件中转费"给甲方,甲方应在乙方的预付款余额不足人民币三仟元之前通知乙方补交保证金。若乙方中转货物价格超过预存金额,乙方必须在发货前将运费汇至我司帐号,否则,将作运费余额不足自动停止运送服务;甲方在每月10日之前提供上月对帐单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帐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对帐,并且结清款项。
二、甲方转运中心给乙方转运的快件如果出现问题发生丢失、损坏、短缺,甲方有责任会同乙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需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索赔(以事故确定发生日十五个工作日内为限,过期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如是天灾、战争或人力不可阻止的因素产生的事故,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义务。
三、甲方专线价格如有变动时,甲方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有疑问乙方应及时提出商讨,经双方确定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甲方有权拒绝承运法规禁止运输的物品:液体、毒品、枪枝、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报纸文件,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如有发现以上违禁品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可在快件物品内夹带现金等限运物品。
五 应注意事项
1、乙方应及时准备好货物相关资料,配合甲方的运输工作。乙方需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转运清单;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速递运单;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需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INVOICE)和装箱清单(PACKINGLIST)一式四份。
2、乙方必需提供每票快件正确的收件人详细地址、联络人及联络电话,因此错误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发现运单及发票上的品名与货物不符,甲方有权停止货物的中转及运作,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发生被海关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4、木箱包装和纺织品(服装、鞋、袋等……)的出口,乙方必须提供(杀毒证或灭菌证明,配额证、转口证、产地证等……)有关文件。如因文件不齐或其它原因被海关扣关,甲方一律不负此责任,乙方并必须付全额运费给甲方。
5、甲方可以在政府机关要求下随时打开乙方所托运的快件,以供政府人员的检查。
6、如乙方托运的快件在目的地海关发生关税或其它政府税金由收件人支付。如收件人拒付时甲方向乙方补收,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乙方寄往台湾的货样及外箱都不得有(MADE IN CHINA)字样和(中国制造)字样,另需提供收件公司的全称和统一编号或收件人的全名、身份证号码及详细地址。否则造成扣关或延误送达,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所发快件因收件人的原因(如:拒收快件、拒付税金等……)被退回或被当地代理公司销毁,乙方必须支付退运费或当地销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其它费用给甲方。
9、赔偿条例:乙方所托运的快件自行办理或委托甲方(书面形式)代办有关保险手续,如有遗失按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为准;否则,最高赔偿文件每单为贰拾美元,货物以三倍的运费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壹佰美金赔偿乙方(索赔之金额不在运费里抵销)。
六、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必须将债权债务结算清楚之后,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保证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文本为第____份。
甲 方:广州文捷国际航空速递代理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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