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口出新规,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联合官宣
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模版见附件1),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关注册信息见附件2),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强调,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寄送口罩资料海关要求
1.有正规厂商生产(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证明)
2.口罩的小纸盒不能拆
3.口罩包胶袋里要含有一张合格证,如果属于三无产品的口罩退回或扣关产生的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4.口罩产品需要在随货发票内用中文注明:品牌.厂家.生产日期.型号(例如:品牌:比亚迪,厂家:比亚迪,生产日期:2020年3月,型号:一次性耳挂式口罩或:N95/KN95等)
目前实际出货过程中,包装外箱应该使用中性包装,外箱不要出现“口罩”“防疫物资”等字样。FACE MASK上等这些字样应该去掉,或者是外箱上打上编织袋。
报关前提条件
收发货人注册编码(慈善机构可为临时编码),需办理无纸化通关法人卡。
出口资质
口罩出口对生产销售单位、境内发货人,除满足国内生产、市场流通资质需求外,中国海关无特殊资质要求。
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
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
2.检验检疫:
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
如出口物资为贸易性质,征免性质申报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申报照章征税;如为捐赠性质,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4.禁限管理:
目前商务部未对口罩设置贸易管制要求,中国海关也无针对防护物资的监管证件口岸验核要求。
5.申报规范:
按照规范申报要求填写商品名称、成分含量;如物资非中国生产,原产国按照实际生产国填写。
出口退税
口罩的出口退税率为13%。
国内出口口罩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一、生产个人防护或者工业用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
二、生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用于出口,中国海关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但一般进口国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三证,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具体如下:
生产企业有进出口权,可以自行出口,如没有进出口权,可以通过外贸代理进行出口销售。
内贸企业做出口需要取得的基本资质
1. 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 向商务部门取得进出口权,可直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iecms.mofcom.gov.cn/)申请,网上提交材料。
3. 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取得开设外汇账户许可。
4. 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 各国口罩准入条件与我国海关发布口罩出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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